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中烟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年后勤类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年后勤类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内提供、职工食堂餐饮业务服务;、厂区环境卫生清洁业务服务;、高空玻璃清洗业务服务;、菜地种植外包,投标人在招标方生产时按照业务量,必须配齐外包人员,积极响应招标方业务需求,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管理,以保证服务的正常完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标准》,项目投资估算:.元(含税)。
本项目个标段,需要家服务商。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满足甲方后勤类业务外包服务要求;
(四)服务地点: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内。
(五)服务期限:个月;预计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
(二)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年月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三)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四)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开标现场查询复核):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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