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光定量仪(第三次) 谈判邀请书(-()-)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一、项目名称: 荧光定量仪(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包号货物名称技术要求计量单位数量预算单价(万元)项目预算(万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荧光定量仪详见谈判文件中第二部分台合同签订后天内重庆市说明.报价供应商须对以上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售后服务的价格。.本项目确认 家成交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报价供应商需近三年内(截止谈判时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 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国内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按国家规定生产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资质,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五、谈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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