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保障社会化采购意向公开公告(--)为充分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饮食保障社会化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参数及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现场踏勘,同时征集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建议采购情况。 一、采购单位驻北京市某单位。二、采购需求概况引进餐饮公司整体承包(劳动力服务和副食采购),预计进驻日期为年月日。三、概算金额年度项目预算约万元。包括伙食性开支费用和非伙食性开支费用。(一)伙食性开支,包括副食、调料和燃料采购费。(二)非伙食性开支,包括劳务费、管理费(行政性消耗)和税费。其中劳务费,服务保障人员配备比例:、平均工资元/月/人(具体以采购结果为准);税费,伙食性开支金额的%,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管理费,伙食性开支金额的%(具体以采购结果为准),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利润,按照伙食性开支金额的%(具体以采购结果为准),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服务供应方经营过程中消耗的水电气热费、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费等费用自理。四、项目概况食堂个,共分层,每层均有独立的后厨加工区域和前厅就餐区域,炊事机械设备基本齐全,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完备,建筑面积约为。全年平均每天就餐人数约人。我单位无偿提供厨房、食堂场地和设施设备、员工宿舍。五、投标人资格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服务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承包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括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方,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报价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报价方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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