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丰台车辆段新增轮位传感器智能测量装置
二、采购方式:依据《丰台车辆段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丰辆办〔〕号)第四章第一节第五十条(一)&;合同标的额或估算价在万元(含)以上且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承办部门可依据实际情况在非招标采购方式中选择其一,并按照《丰台车辆段项目采购方式审批表》履行审批程序&;的规定,以及第四章第三节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要求及相关事宜:对上述采购方式有异议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前与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五、采购单位: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车辆段。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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