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丰台西站年伙食团蔬菜类食材采购。 二、配送地点 丰台西站各伙食团(丰台区丰西北里、大红门站,朝阳区双桥站、百子湾站等站区)。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丰台西站各伙食团蔬菜类食材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五、采购内容 蔬菜类、水果等。 六、供货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的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营业执照须在有效存续期内,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有投标食材品类。 .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供应商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仓储、专业技术及配送车辆。 .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相关品类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供应商需提供近年(报名截止日之前)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 同时附上能证明近个月(年月至月)常用蔬菜品类供货价格材料(供货验收单、发票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严禁分包、转包;不接受股东高管存在交叉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报价。 .如不符上述要求,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此次谈判资格。对在谈判中违反诚信原则,提供虚假材料、恶意竞标的的商家,终身取消谈判资格。 七、质量要求 .所配送食材须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并提供相应证件,达到食品安全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所配送食材须质量完好、新鲜、绿色卫生,包装符合国家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供应商须提供供货明细(清楚表明订购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计量单位)及相应正规票据。在食材采购入库时,需做好查验记录工作。查验入库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安排专人在场监管,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予以拒收退回。 .食材应储藏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 .运输食材容器内应避免因重量或机械压伤、破损,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它影响食品安全的物品混装,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食材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室储存或运输。 .供应商应确保参与配送工作的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无病毒性肺炎、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 .因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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