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丰台西站年伙食团肉类食材采购。
二、配送地点
丰台西站各伙食团(丰台区丰西北里、大红门站,朝阳区双桥站、百子湾站等站区)。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丰台西站各伙食团肉类食材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五、采购内容
猪牛羊、家禽等生鲜肉类、冻货类、海鲜类等。
六、供货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的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营业执照须在有效存续期内,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有投标食材品类。
.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供应商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仓储、专业技术及配送车辆。
.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相关品类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供应商需提供近年(报名截止日之前)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
同时附上能证明近个月(年月至月)常用肉类品类供货价格材料(供货验收单、发票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严禁分包、转包;不接受股东高管存在交叉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报价。
.如不符上述要求,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此次谈判资格。对在谈判中违反诚信原则,提供虚假材料、恶意竞标的的商家,终身取消谈判资格。
七、质量要求
()所配送食材须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并提供相应证件,肉类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达到食品安全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所配送食材须质量完好、新鲜、绿色卫生,包装符合国家标准,确保食品安全。供应商应选购市内各大批发市场内的新鲜卫生的食材,同时要求票据、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奶制品经营许可证、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齐全,均可追溯。
.供应商须提供供货明细(清楚表明订购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计量单位)及相应正规票据。在食材采购入库时,需做好查验记录工作。查验入库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安排专人在场监管,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予以拒收退回。
.食品应储藏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
.运输食材应使用厢式货车,避免日晒雨淋,容器内应避免因重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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