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泰宁县新建总医院食堂运营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泰宁县新建总医院食堂运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包最低限价 谈判保证金 - 泰宁县新建总医院食堂运营采购项目 (项) 元/月 / 注: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承包费用最低限价元/月。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现场核查。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境内餐饮经营管理、服务的餐饮企业。关于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补充说明: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号)的有关文件规定,预算金额在 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若提供附件格式的《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