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印象川之味餐饮有限公司餐筷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印象川之味餐饮有限公司餐筷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成都印象川之味餐饮有限公司餐筷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四件套餐筷、一次性餐筷。()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送货地点:成都印象川之味餐饮有限公司指定包材库。()采购明细:见附件《餐筷技术规格及限价表》。()本项目招标人为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执行单位为成都印象川之味餐饮有限公司(中标人与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印象川之味餐饮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承担本招标经营业务运营能力,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两年(年、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税务局出具的全年完税证明;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票复印件、银行缴税付款凭证、电子税务局开具的税务证明,若国家相关政策调整,须按新政策执行)。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年-年一次性餐筷或四件套餐筷类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份(合同约定采购总额不低于万),须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银行收款记录(银行收款记录不得低于合同约定采购总额的%)。信誉要求:要求履约、信用情况良好,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应提供其他合作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不少于份),须和“业绩要求”提供的销售合同相符。其他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次性餐筷生产商,须具有正规的经营手续和固定的生产厂房、经营场所(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小于㎡,生产厂房面积不得小于㎡,餐具包(四件套餐筷)及一次性餐筷生产线不得低于条。须提供合法、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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