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房建公寓段年度包头、临河、乌海地区机动车维修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包头房建公寓段现就包头房建公寓段年度包头、临河、乌海地区机动车维修类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头房建公寓段年度(包头)地区机动车维修类采购项目:机动车维修保养,包头房建公寓段年度(临河)地区机动车维修类采购项目:机动车维修保养,包头房建公寓段年度(乌海)地区机动车维修类采购项目:机动车维修保养,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供应商须能提供增值税发票; .报价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没有在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 .拟供物资(维修及相关资质)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具有采购产品的生产或经营销售权。 .报价人需提供国铁平台认证、裁判文书、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号铁道大厦后院东五楼五楼会议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每日 时 分至 时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号铁道大厦后院东五楼五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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