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永春县吾峰中心小学食材采购 (幼儿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永春县桃城镇开元路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年永春县吾峰中心小学食材采购 (幼儿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年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泉财采〔〕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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