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公司低速共享电动车充电柜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公司低速共享电动车充电柜采购项目(二次),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了第一次比选公告,截止比选文件获取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因获取比选文件的家数不满足公开比选要求,故本项目第一次比选失败,重新启动对应的比选采购程序。现发布第二次比选公告,项目资金已落实,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中信科信息咨询河北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公司低速共享电动车充电柜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信科信息咨询河北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公司低速共享电动车充电柜采购项目(二次)进行采购。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内容:拟采购电动车充电柜台,用于出楚雄州共享电动车项目电池充电。 .项目预算:拟采购组仓充电柜(配置充电器),预估不含税单价为元/组,不含税总金额为.元,含税金额为.元。 .供货地点:楚雄州境内。 .供货要求:自收到供货通知之日起个自然日内供货安装完成。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的要求。 .质保期:终验通过次日起个月。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参选人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完工之日止 .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中选人数量为个。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参选人为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参选人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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