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珠海邮政商函物资协议供货项目 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年-年珠海邮政商函物资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招标条件 本项目年-年珠海邮政商函物资协议供货项目(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年-年珠海邮政商函物资,包括信封、账单纸等。采购期限为两年,年度预算为.万元/年(含税),两年合计.万元(含税),按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实施要求》。 .采购期限:年。 .合格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进行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投标人具备新闻出版管理机构颁发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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