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梅山码头堆高机、集卡进口轮胎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拟对宁波舟山港梅山码头堆高机、集卡进口轮胎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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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及数量:堆高机进口轮胎套、集卡进口轮胎套。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个月到货,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四、控制价
本次投标控制价为不含税金额万美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标。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轮胎经营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授权书),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司相关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若同一品牌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套及以上所投品牌的轮胎供货业绩。(制造商的销售业绩可作为其授权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主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规格、投入使用时间等信息,若以上资料不能体现业绩规格、投入使用时间等信息的,还应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 清)、修改文件均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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