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新乡分公司办案研判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电信新乡分公司发展需要,现开展中国电信新乡分公司办案研判项目。项目预算.万元(含增值税)。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为完成办案研判项目集成服务工作,保证项目实施及系统正常运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次比选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不划分选包,选取名中选人,中选份额为%;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参选;
()参选人须提供年月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日期为准)累计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业绩合同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及相对应的采购订单复印件);
()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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