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备选代理银行选取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备选代理银行选取服务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供应商须为在山东省聊城市市区内设有营业机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供应商须已经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聊城市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或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资格认定,并已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联调测试。 、代理银行需严格遵守《聊城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聊城市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聊城市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应急预案》、《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委托代理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记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严格的内控机制,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法律、行政法规、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街楼标书发售处
、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注:获取文件应在获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逾期购买者不予接收,不视为潜在供应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获取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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