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院内东二楼,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复兴南路号分公司院内,建造于年,层高二层,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可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产权属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权为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所有,土地属于国有土地(铁路企业)。 二、竞商资格条件 、竞租人需为响应招租,参加公开招租活动的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竞租人的所有成员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应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等不良记录。 、所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规定。 、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开办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 、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生产、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品。 、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调换或与他人联营。 、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配合出租方的安全管理。承租房内不得明火作业,不得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负荷相匹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竞租。 、其它国家、地方政府和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严令禁止不得在该类场所从事经营的业务。 .其他具体条件以招租文件为准 三、主要商务条件 .经营业态:物资储存。 、租赁期限。三年(无装修免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金底价:.万元/年(.元/㎡&;天)。从第年起(即年起,年租金环比递增%)。 .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与租金一同支付,不计利息,到期后一次性退回。 .支付周期: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 .竞商保证金:无。 .不允许转租。 四、招租方法。采用公开竞价法确定中商人。 五、报名竞商人、合格竞商人数量不足及流标处置。 第一轮报名竞商人、合格竞商人数不足三家时,发布第二轮招商公告。若第二轮公告合格竞商人数量大于家时,根据竞价法推荐中商人;合格竞商人数量为家时,转为商务洽谈;没有竞商人报名或没有合格竞商人的重新组织招商。 六、中止招商约定。招商人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招商活动时可随时中止招商。 七、招商结果确认及顺位递补约定。一般推荐名中商候选人。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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