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 吊塔(第四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包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预算(万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手术移动吊塔/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台合同签订后日内重庆市-吊桥台-麻醉吊塔台-内镜组合吊塔台说明.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项目预算: 万元 ;.本项目确定 家供应商中标。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逐级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特别提示:我单位将逐步推广应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有意愿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此项不作为资格性审查要求)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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