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污水系统管网排查-专项整治第二批工程(运粮河西路等条道路)竣工决算审计服务(第七批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号利奥大厦层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城东污水系统管网排查-专项整治第二批工程(运粮河西路等条道路)竣工决算审计服务(第七批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具体按成交费率核算金额)。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为《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号)及《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苏价费〔〕号)收费标准的%(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城东污水系统管网排查-专项整治第二批工程(运粮河西路等条道路)竣工决算审计服务(第七批次),批复总投资.万元。应项目业主的需求,对未完工的项目提前介入审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审计资料、参与隐蔽工程结算数据核实取证,完成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注:该项目为年度污水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第七批)六个项目其中之一,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要求的各供应商可以参加该批次中一个或多个项目的投标,但为保证整体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同一供应商仅可中该批次中的一个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自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竣工结算交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供审计报告(其中采购人协商、整理及收集相关材料时间不算在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投标,须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牵头人,会计师事务所为协办方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个,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会计师事务所若为分支机构(分所),除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还需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履约能力担保。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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