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港区口岸扩大开放海关监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圩港区口岸扩大开放海关监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徐圩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徐圩港区口岸扩大开放海关监管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划分:/ ; .招标范围:采购一批海关监管设备,包括放射性计量仪、污染检测仪等,包括部分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及调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交货地点:徐圩新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共天(分批次供货,其中第批次于中标合同签订后天内到货,第批次于甲方确认需求后天到货);.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年;.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年月至年月由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月以来,承担过至少个单项合同额在万元及以上的口岸监管设备设施类似业绩。注:()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已开具发票额可小于合同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号文。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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