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置地公司(粮食集团)主诉案件一般代理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深圳市浩天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装饰”)于年月日签订了一份《物业租赁合同》,约定:我司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以北、直升机场以南的嘉丽米厂加工厂、仓库、职工宿舍(项目现地址:南山区北环大道号(原号)、南博三路号)的房屋出租给浩天装饰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浩天装饰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补足租赁保证金等应付款项等,每逾期一日,我司有权每日按未交款项的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逾期交租及相关款项达日的,我司有权作停水停电处理及提前终止合同、收回以上物业,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我司依约交付了租赁房屋,但浩天装饰未能依约向我司支付租金等,截至年月拖欠我司租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暂未计滞纳金及利息)。我司多次向浩天装饰催收欠款,并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要求浩天装饰限期履行合同义务,但浩天装饰仍以各种理由推托,至今未能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鉴于以上情况,我司决定通过司法程序向浩天装饰追偿拖欠的租金及相关费用 招标范围:代理方式:一般代理服务 项目地址:世界贸易广场座 标段/包编号:/ 资格条件:()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行为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且同一家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响应;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由总所确定一家供应商进行响应;如总所不能进行确定或同时确定两家或以上的自动视为所有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响应。另外,供应商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供应商拟委派律师需具备年以上执业资格。 ()投标时提供保密承诺函。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粮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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