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李堡镇堡河村标准厂房行吊安装工程(重发)(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李堡镇堡河村标准厂房行吊安装工程(重发)(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李堡镇堡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村级。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李堡镇堡河村标准厂房行吊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海安市李堡镇堡河村
()工程规模:安装台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招标范围:李堡镇堡河村标准厂房行吊安装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供货,日历天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获得交易发起人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发给的许可证,交付招标人使用。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制造及验收标准。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个标段,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安装,合同估算价为:.万元。
.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交易响应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若为制造商投标:
①须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类型为起重机械);新证:具有起重机械(年月后取得的新证);老证:须具有生产许可资质起重机级(及以上)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响应产品具有相应的检验中心颁发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为代理商投标,具有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或起重机械(年月后取得的新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代理商所投品牌制造商须满足“.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 中①、②”各项要求。(扫描件加盖交易响应人公章)。
.业绩要求:无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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