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园区预约系统(含检斤系统、车辆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园区预约系统(含检斤系统、车辆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于建设一套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软硬件产品的结合应用以及业务流程的优化,实现安全可靠、高效便捷、灵活科学,智慧环保的无纸化人员、车辆、货场预约、进场、过磅、装卸、出场的车辆管理及货场信息的管理,打造智慧工厂和智慧园区。实现销售、采购业务的货运指令收集、物流需求的下发、车辆自主填报;实现车辆到厂的预约、无人称重、定量装车;实现业务流、信息流、物流三流合一;并同步搭建移动小程序平台,打通客户、供应商、司机与企业内部之间的联系。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园区预约系统(含检斤系统、车辆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企业法人。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则牵头人应满足)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第六章第一卷格式;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所开具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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