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工务段年特种车租赁服务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工务段年特种车租赁服务业务外包(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 .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维保条款: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履约,需在约定时间内提供与招标要求相同规格类型的车辆进行服务。因车辆出租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承租方损失的,一切实际损失由车辆出租方承担。 .售后服务及要求:无 .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①租赁公司负责租赁车辆的所有相关费用;租赁公司负责车辆操作人员(如租赁中包含司机或操作人员)的一切人身安全责任及费用赔付。 ②车辆运行费用由租赁公司承担,包括司机工时费、修理费、保养费、保险费(国内出险均可赔付)、车船税、车辆年检费、环保检测费等固定费用以及燃油费、司机食宿等变动费用。 ③租赁公司保证车辆不存在任何有害采购方使用的第三方权利,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租赁公司负责赔偿。 ④采购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内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⑤投标单位名下自有车辆,投标时提供相应车型至少一辆(台)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复印件。 ⑥车辆故障时租赁公司须积极维修,不得拖延时间影响采购方使用,如有影响采购方使用的情况发生,将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⑦其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长春工务段年租赁特种车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 、严格执行《沈阳局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提供型挖掘机、吨随车起重机及吨装载机必须车况状态良好,排放标准符合吉林省环保部门要求,不得提供已运行超过年(按初登日期计算)、强制报废的型挖掘机、吨随车起重机及吨装载机。 、型挖掘机、吨随车起重机及吨装载机的&;台班单价&;是指每日作业小时内的单价,不足小时按小时结算,每日实际工作小时以内的,每次按小时单价结算基础上增加.元基础费用,超过小时按....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