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宁溪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拟对“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宁溪社区居民委员会年社区总体营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宁溪社区居民委员会年社区总体营造项目
二、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宁溪社区居民委员会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家合格供应商提供年社区总体营造服务。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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