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唐包铁路兴和西站至十八台站扩能改造工程择优选技术服务实施单位(第二批)的公告
(公告编号:-)
.立项依据
根据《国铁集团关于唐包铁路兴和西站至十八台站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号),唐包铁路兴和西站至十八台站扩能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为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技术服务单位。
.工程概况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唐包铁路兴和西站至十八台站扩能改造
建设地点:唐包铁路兴和西站至十八台站。
.主要工作内容:
唐包铁路兴和西站至十八台站扩能改造建设用地不动产测绘、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详见附表。
.费用详见附表,合同金额以批复的施工图预算批复金额为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取得相应报告、同意书,符合相关部门要求或取得相应批复文件。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包括相关服务内容。
()资质业绩要求:见附表。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目前未处于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申请文件之日起前年内不得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近三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及以上处罚的。
()投标人分标段报名,本次零小择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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