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口市信息中心发布关于公开邀请年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政府采购项目工作,我中心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进入我中心“海口市信息中心年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目录”。 二、代理范围 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信息;编制招标文件;在招标场所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办理中标手续并向招标人移交招投标资料;承接招标人采购需求评审及项目验收等其他咨询业务;其他与招标工作相关的事宜。 三、招标代理机构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本次招标公告公布之日起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在海南省内有符合规定的固定营业场所(含开标场所)和专职从业人员; (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省财政厅已备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开展招标代理工作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提交材料 (一)公司简介及具有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材料。 (二)有效期内的工商部门注册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 (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省财政厅的备案证明。 (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称”查询记录截屏。 (七)“信用中国”网站(...)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八)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九)提供有效的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参加过海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行业协会或依法取得与政府采购相关的社会培训机构的专职从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