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年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年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成立以来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公司成立时间必须满三年,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投标的供应商实际从事副食品经营工作。 (三)供应商注册资金万(含)以上生产型或销售型企业,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投标公司有专门的副食品仓储库(保鲜库、冻品冷库),配送车辆要满足配送要求,不少于辆(辆普通车、辆冷藏车,相对固定配送人员和车辆,配送人员为汉族,《车辆行驶证》所有人为投标公司或租赁车辆附有《车辆租赁协议》),具有冷链仓储和配送能力。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供应商参加此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配送公司不得进行二次转包、分包。 (八)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九)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网站查询证明截图(盖单位公章)及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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