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年度分行大楼及各网点内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年第次财审会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物业服务;.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服务地点:分行大楼及各网点内部(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个月;.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并获得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投标人信用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否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属于以上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以上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同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最终以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近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投标人无被招标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纳入黑名....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