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校园行业新媒体运营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校园行业新媒体运营项目,在各校园厅内或校园内举办多样化、多主体的直播活动,以丰富的内容吸引学生观看,从而进行带出业务转化。
注:()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渠道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万元(含税)。
.服务期:年月日前完成。
. 续签计划:【无】。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家,中选份额%。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选人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有个类似业务项目经验。参选人的证明材料至少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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