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创新中心实验室安全设备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创新中心实验室安全设备采购
二、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三、采购需求概况:详见附件。
四、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及材料:
供应商对此采购需求提出意见建议时,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与我单位反馈,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报价方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邮箱:@..
七、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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