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企业资质。 注: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独立完成过不少于米的大桥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至少一个。 注: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认定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同一个监理合同中若包含多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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