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医院物品搬运服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采购医院物品搬运服务 二、 项目编号:-()- 三、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元(单价合计):人工搬运费元/人/天(小时);人工计时搬运费 元/人/小时;中型车辆转运费 元/车/次 (公里以内),超出公里数另加收费用,中型车辆转运费超出公里数加收费用元/公里(中型车辆:米厢式货车、高栏货车,整车高.-.米,厢长.-.米,厢宽.-.米,厢高.-.米,载重.-.吨,载方.-.方)。 .本项目确定家供应商中标。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五)特定资格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招标范围相关。 (六)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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