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增城区鹤泉小学师生午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人民币),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鹤泉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万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广州市增城区鹤泉小学师生午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以下材料: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响应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磋商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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