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职工活动中心会议室大屏会议音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职工活动中心会议室大屏会议音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采购代理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比选采购。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职工活动中心会议室大屏会议音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职工活动中心会议室大屏会议音响系统设备采购。根据采购人需要,供应商负责向采购人提供职工活动中心会议室场地所需的信息设备,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保修等,提供相应辅材配件,并对实施单位人员提供操作培训服务。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供货期:天。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与项目需求相适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供应商与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省分公司、忻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转包与分包。 .采购文件的获取 .潜在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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