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 学生校外配餐服务项目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学生校外配餐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社会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南实招[--] 二、项目名称:学生校外配餐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 .项目金额:学生监护人(每月底按实际就餐总人数结算);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履约评价情况决定是否续约。续签配餐合同最高不超过三年;若履约评价不通过,则重新公开招标配餐企业。 .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号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学校校外集体配餐管理工作通知》、深南教《》号文要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所分校(麒麟中学、麒麟二中、南海中学、南头小学、麒麟小学、鼎太小学、荔林小学)预计在校午餐需求人数约人(实际用餐人数以学生报名参加午餐人数为准);现接受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的委托,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配餐企业的选择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现欢迎合格的配餐企业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且在有效期内,包括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且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其供应产品应与准许生产产品类一致(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需要有中央厨房资质,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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