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发电厂-年四期、五期循环水进水口及二期、四期码头前沿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台州发电厂-年四期、五期循环水进水口及二期、四期码头前沿疏浚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四期、五期循环水进水口疏浚工程: 五期每年二次,共六次;四期共一次;拦污网需全年不定期维护。、二期、四期码头前沿疏浚工程:每年一次,共三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
.至少具有一艘沿海抓(铲)斗式挖泥船,投标人应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或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等,上述证明材料应能证明船舶所有权人或经营权人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 年 月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为万元及以上的万吨码头疏浚类工程 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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