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电动手术床、高频电刀采购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电动手术床、高频电刀采购项目实行院内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山三院 医疗设备〔〕 粤东号
项目名称:电动手术床、高频电刀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 (人民币)
预算总价 (人民币)
院区
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
一
电动手术床
套
万元
万元
粤东院区
符合国家和采购文件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
高频电刀
套
.万元
.万元
注:)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
()交货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梅州市梅县区公园北路)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由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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