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湾安置项目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东湾安置项目附属工程已由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定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舟山市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舟山市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东湾安置项目附属工程,位于舟山市定海城区,工程内容包括园林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安装工程,其中绿化面积㎡,道路面积㎡,景观面积㎡。
建设地点:舟山市定海区。
.招标范围:工程内容包括园林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安装工程。
招标控制价:.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 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 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号)的规定;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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