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文化艺术中心智慧场馆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文化艺术中心智慧场馆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投可【】号文 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江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包含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小剧场(含婺剧研究院附属用房)、连接平台区及地下室等,改造总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平方米,地下面积约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最高.米(地面至屋面檐口)。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万元,设计费约.万元。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小剧场(含婺剧研究院附属用房)及地下室的室内改造提升,还包括配套服务用房、连接平台区设计区域以及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及末端改造、文化标识、软装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工程概算调整)、初步设计编制报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后续变更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参与各类验收等相关设计服务。(具体设计深度和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范围图)。
.建设地点:东依鹿溪渠,南到湿地公园,西邻亚龙湾小区,北至大剧院地块规划路。
.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日内按招标人、有关专家和政府部门审核意见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批复或审查通过(初设批复时间不计入工期);初步设计批复或审查通过后,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根据业主及相关部门会审意见可适当增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满足以下任何一项要求: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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