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三期集装箱码头配套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工艺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宁波-舟山港三期集装箱码头配套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工艺设备,已由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仑发改基【】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宁波汇海通国际物流枢纽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一期工程约万元;建设规模: 一期、二期工程总用地面积㎡,其中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包括但不限于空箱堆场库、修洗箱车间、重箱交接区、露天地面停车场区、配套服务用房、与港区连通的卡口、围网、连廊、水电配套设施等一期工程初设文本所包含的所有业态(不含集卡车库与立交桥);建设地点:位于迎宾路北侧,北仑电厂原灰库地。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经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技术资料和其他条件都已具备,符合开展国际招标活动的要求,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三期集装箱码头配套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工艺设备。 、招标内容:宁波-舟山港三期集装箱码头配套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自动化轨道式集装箱起重机及配套自动化系统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如所投自动化轨道式集装箱起重机设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的产品,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改造)。 如所投自动化轨道式集装箱起重机设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制造的产品,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机械安装),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所投自动化轨道式集装箱起重机设备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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