搪瓷隔膜等项第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搪瓷隔膜等项第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搪瓷隔膜等项第次公开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生产型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万元)及以上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与招标标的物相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必须包含与招标标的物相类似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型企业投标方要求提供本企业类似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总量不得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授权(需提供相关授权证明资料)的直属销售分公司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万元及以上并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年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鞍钢智慧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附件。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或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含金属阀门)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阀门生产或制造),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以总公司资质为准。如为个人独资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资料。生产型企业必须具有与本标的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需提供母公司所具有的与标的物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的证明。投标方只能投报自己生产的产品或者直销公司获得授权销售的产品。 其他要求:有效投标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 ()、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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