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技术保障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缩比舰炮(含随动)
套
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
招标人指定地点
观测跟踪设备
套
零飞仪
套
水平仪
套
象限仪
套
全站仪
套
校星仪
套
标准靶定物
套
光电台(含软件)
套
遥控控制台(含软件)
套
综合导调台(含软件)
套
光学双目望远镜
台
红外热成像仪
套
微光夜视仪
套
手持式激光测距仪
套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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