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可视对讲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我部就一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可视对讲系统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万元 (二)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数量 交货 交货 备注 单位 时间 地点 仓库可视对讲终端 详见采购文件 个 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人 核心产品 指定地点 可视对讲终端电源 个 语音转发终端 个 转发终端电源 个 口千兆接入交换机 个 分控中心对讲终端 个 总控中心对讲终端 个 光纤收发器 对 光纤 米 电源线 米 网线 箱 设备箱 个 管线制作 米 辅材 批 管理服务器 个 三层网管机架式 台 交换机 网络机柜 台 操作电脑 台 智能物联综合 个 管理平台 对讲管理系统通道 个 接入授权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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