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可视对讲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我部就一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可视对讲系统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万元
(二)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数量
交货
交货
备注
单位
时间
地点
仓库可视对讲终端
详见采购文件
个
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人
核心产品
指定地点
可视对讲终端电源
个
语音转发终端
个
转发终端电源
个
口千兆接入交换机
个
分控中心对讲终端
个
总控中心对讲终端
个
光纤收发器
对
光纤
米
电源线
米
网线
箱
设备箱
个
管线制作
米
辅材
批
管理服务器
个
三层网管机架式
台
交换机
网络机柜
台
操作电脑
台
智能物联综合
个
管理平台
对讲管理系统通道
个
接入授权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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