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智慧城市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城市子项运营项目驻场服务(大数据体系、视联网融合平台、展示中心)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编号:--泰兴智慧城市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城市子项运营项目驻场服务(大数据体系、视联网融合平台、展示中心)采购竞争性谈判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简介.采购项目名称:泰兴智慧城市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城市子项运营项目驻场服务(大数据体系、视联网融合平台、展示中心)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通号(江苏)智慧城市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泰兴智慧城市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城市子项运营项目驻场服务(大数据体系、视联网融合平台、展示中心)项目,项目位于泰兴市&;;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采购范围:泰兴智慧城市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城市子项运营项目驻场服务(大数据体系、视联网融合平台、展示中心),包含大数据体系工程、视联网融合平台、展示中心、医疗大数据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服务地点:本项目实施所在地,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至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年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供应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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