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标包文件:本比选项目为年兴安县界首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就年兴安县界首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所需的相关设备及服务进行采购。 .采购内容:采购兴安县界首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所需设备及服务,包括粮情检测系统设备、智能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服务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消息通知”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无。 .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含税);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元(含税),参选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被否决。 .本项目设中选人:名。 .服务期:自项目通过实际使用方和比选人的验收之日起年。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 内交付。 .服务地点:广西桂林业主指定地点。 .中选人数量:本项目将各确定名中选人,并签订合同,若出现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重新采购或根据中选候选人的排名次序递补确定中选人。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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