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委托采购法律顾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委托采购法律顾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号大友研发大厦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委托采购法律顾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法律顾问费万/每年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应为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③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④企业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
⑤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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