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海河湾花园项目渠道合作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 盐城海河湾花园项目渠道合作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盐城津信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盐城海河湾花园项目渠道合作服务位于盐城市新江安路。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盐城海河湾项目一二期未售产品住宅、商业、车储的营销销售工作(一二期合计未售货值.亿元,其中住宅.亿元,社区商业亿元,车位.亿元,储藏室.亿元),包含市场调查及分析、渠道服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盐城海河湾花园项目渠道合作服务 标段(包)内容:盐城海河湾花园项目渠道合作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盐城海河湾花园项目渠道合作服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内,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平台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出具的); ()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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