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技改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技改项目(一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将现有一台/高温高压燃煤掺烧污泥循环流化床锅炉(暂定为#锅炉)技改为一台高温高压燃煤耦合循环流化床锅炉(替煤比例为~%),以及配套技改辅助设施( 库、上料栈桥、转运站、上料的 侧输送系统以及改造#锅炉本体、#机组的暂存、给料系统、活性炭吸附等系统),一期改造完成后燃料年耦合量约万吨。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供货、施工、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等。总承包的要求及范围必须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要求,具体包括: .设计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 .采购范围:本次工程范围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等; .施工范围: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土建施工、安装、保修、相关的技术服务等,直至工程交付正常使用;质保期 .调试:工艺系统及其辅助系统的调试;(与主机有关联锁保护) .技术服务:按国家及相关现行规定执行。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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