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天津市内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服务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天津市内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服务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天津市内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服务,采购范围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东郊污水处理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新老两厂&;、北仓污水处理厂,主要内容为将污水处理厂脱水后(含水率%)的污泥运输至污泥处置单位处置厂,并进行无害化处置。污泥处置方式须采用焚烧、高温焚烧、干化焚烧、前置干燥碳化处理技术等焚烧方式,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天津市内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服务商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天津创业环保集团天津市内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服务商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 ()投标人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文件)并经环保验收合格(提供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格,可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对污泥进行运输,须提供合作协议或委托协议(中标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委托合同),协议期限须满足本项目服务期;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年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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