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所属地区: 邢台市-市辖区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单位: 某单位 招标内容: 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采购金额:具体以实际购买量为准。 供应时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交货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某部。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主要配送果蔬类、肉类、奶蛋类、干调类、水产类、豆制品类等六大类食品;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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